有罪的光(给榜一大哥还债)
所以说下等民一直都是被这个世界排斥在外的一个等级,很惨,但他们又很幸福,因为下等民的欲望基本都可以被满足。
很矛盾对不对,他们不觉得自己惨,只是外人觉得他们很惨。
那么问题便出现了,我们到底是该用自己的三观来评判他们是否过的很惨,还是按着这个世界为下等民塑造的三观来判断呢?
子非鱼安知鱼之乐?
如果下等民觉得自己很幸福,突然有一个人觉得他们过的不幸福,心怀正义的来跟下等民诉说外边的生活怎么样,来给他们描绘更美好的生活。
那这种人其实就是变态,就是有罪,当一个人长期生活在黑暗中,一道光照进了黑暗中,那这道光就有罪。
因为你让他知道了光的存在,让他觉得自己很惨。
对一只流浪猫最过分的事情不是打它骂它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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