隔了一个休沐日,按理说是传受害人王孝仁上县衙陈述自己的被害经历,与蓝若紫当堂对峙,再给蓝若紫判刑的日子。然而,王孝仁一直称身t不适,不宜外出行走,需在家静养,上不了公堂。
按理说,王孝仁应该是恨透了蓝若紫的,所以才特意跑到刑场阻止放行的。若是上公堂对证,指明蓝若紫恶意伤人,虽然蓝若紫不会被处si,也不是个大快人心的报复手段,但她也会在牢中待个三年五载的,这足以毁了一个少nv的最好青春年华,而且这将是她人生中的一大耻辱,不仅是她一个人的,还有她整个家族的。
知县已派官兵上王家催过多次,王家的仆从一直推脱说主人身t尚未康复。一个月后,知县下令,要是再拖着,蓝若紫就当是无罪释放了。
——不就受个伤吗,看把你得瑟的,好像你是天皇老子,本知县要跪着求你来呈堂对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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