然而曾忆昔,他什么都不用做。爱憎都挂在脸上,对人一点都不热情,压根都不会去讨好任何一个人,却获得了那么多人的喜欢。他每天都会帮班上的女生去热水间打水,但无一例外,最后她们关心的全都是曾忆昔。
不止一次地,有人找他,但问的却是:
“你知道曾忆昔喜欢吃什么吗?”
“曾忆昔的qiq号是多少?”
“同学,能不能把这个东西给曾忆昔……”
全他妈都是这个拽逼。
那个叫李志的死胖子,大地不过是个接近曾忆昔的梯子。
或许他连梯子都算不上。
曾忆昔把信给他时,那份神情和语气让他知道,这东西对他很重要。
如果他那时把曾忆昔真的当朋友,理应会谨慎对待,努力把这件事做好。
何况曾忆昔,他其实很少找人帮忙。
把东西给他时,曾忆昔很没底气地问了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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