哦,还有季彻旁边的人,我微微侧了侧头,有些担忧的看了看施染,施染摇了摇头,让我照顾好自己。
是啊,此刻,我都自顾不暇,明明已经不再想念,明明已经好久不见。
季彻,这个名字对于我来说有多熟悉呢?分开的前几年,发烧发到糊涂也记得他,喝醉念着他,午夜梦回泪湿枕畔时想的还是他。
我曾在博客里写下一段文字,只有短短16个字。仿佛代表我16年的那年青春。
「我曾经,很爱很爱一个人,直到现在也是。」可是,却也只是曾经。
我曾经确实很爱一个人,他在我生命最重要的青春年华里,占据了很大的一片空间,可是华韶落幕站在人山人海的繁华城市里,我才明白,这些东西没有真实的生活重要。而对于施染来说,站在季彻身旁的人占据的恐怕是整个生命。
因此,我脸上挂上在我看来最无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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