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罪犯都中了毒,审判延后了几天才开始,这期间院子里的女人们都分别被记录了口供。
在其他人的供述下,那两名女子也被暂时送到衙门扣押下来。
即便她们在衙门对着上头来审案的县令各种表示自己只是无可奈何,也是被逼迫的,可最终还是被判处了三年监禁。
念及她们的确是实打实的受害者,这处罚算是轻的了,至少没流放到边城做苦役不是么。
她们的孩子也被送到了县城的育婴堂,等出狱后要不要去接回全看自己的选择。
包括其他人也是一样,若是不想把罪人的孩子养在身边,都可送到育婴堂去。
这也算是官府对这些女人的仁慈包容之心了,并不强求她们留下可以说是累赘,又或是污点的东西。
而且到底是官府疏忽,叫山贼在眼皮子底下躲藏了三年之久,所以还把村里那些已无主的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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