后记:
景安二十年冬,十一月二十八,宁王于宁王府诞下一女,后因宁王夫崔氏与皇太女揭发其结党营私,其私铸兵器,私养亲兵,意图谋反,帝大怒,令皇太女率御林军查抄宁王府,捉拿皇二女明瑾。
明瑾知其罪孽深重,夺御林军刀自刎,薨。
御林军于王府搜出大量官员来往书信和行贿账册,罪证确凿。
帝悲怒交加,贬明瑾为庶人,择别处下葬。
因检举有功,宁王夫崔氏复自由身,隐居江南。
明瑾所育一女交由宗亲抚养。
其生父不详,未被史书记载。
野史称其生父为陆氏,曾为荣王侧夫,后放归陆家,与皇二女瑾暗通款曲,事情败露后为帝所恶,后离开花都,不知去向。
……
同年十二月初五,荣王上奏自请去封地驻守。
帝不允。
次年三月,荣王再奏。
帝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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